Page 13 - 《中国药房》网络版(科普刊)2025年4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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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 年 8 月 第 4 期                   蒋文硕等:中西方集采:透视药品采购与降价的“攻守道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

              期评估药品的价格,根据药品的创新性、疗效和市场情况对药品重新定价。在这一过程中,药

              企需要提供药品的质量、价格、供应能力等多方面信息,通过竞争降低药品价格。并且从 2006

              年起,日本还对仿制药给予了一系列政策优惠,包括:简化审批流程、提供价格补贴等。通过集

              采政策,日本仿制药的市场份额从集采前的不足20%上升到约40%,逐渐替代部分原研药。




                  中国探索:药品采购改革的“破”与“立”



                   我国的药品集采是指通过招标、议价、谈判等方式,对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进行定

              价之后集中采购,目的是降低药品的价格,提高药品的可及性。我国的药品集中采购政策也经

              历了很长的探索和发展,如今已经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。

                   1.探索阶段(1990—1999年)


                   这一阶段,各个地区对药品采购的方式进行了不同的探索。例如:河南省成立了药品器材

              采购咨询服务中心;上海浦东新区推行“进场采购模式”。各地区的前期试点工作为药品集中

              采购的建立奠定了重要基础。

                   2.制度建立阶段(2000—2009年)

                   国务院在 2000年正式发布了《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》,从国家层面推行


             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。同时在 2004 年,卫生部等六部委又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

              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若干规定》,明确规定了在药品集采中需秉持“质量优先、价格合理、行

              为规范”的原则。

                   3.制度完善阶段(2010—2017年)

                   在 2015年,国务院《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》确立了以省为单位


              的集中采购模式,同时要求“双信封”评标机制保证采购过程的透明公正。上海市开展带量采

              购试点,为全国推广积累了经验。

                   4.医保治理阶段(2018年至今)

                   自 2018 年国家医疗保障局成立后统筹推进“三医联动”改革起便使药品集中采购步入新

              阶段,2019 年于 4 个直辖市(北京、上海、天津、重庆)及 7 个城市(沈阳、大连、厦门、深圳、成都、


              广州、西安)开展的“4+7”带量采购试点工作让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 52%、最高降幅超 96%,到

              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》后正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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