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4 - 中国药房(网络版)2023年1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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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 邹亚丽:卒中后二级预防,他汀不耐受,怎么办? 2023 年 3 月 第 1 期
医师会根据患者基础情况,风险因素及血脂水平等选择合适的他汀品种及剂量以达到低
密度脂蛋白胆固醇 (LDL-C)目标值 [2-4] 。一般会在服用他汀类药物 4~12周后,医师会根据患者
空腹血脂水平及肝酶、肌酶水平评估治疗的有效性及安全性,需要的话,之后每 3~12个月再行
评估 。
[2]
他汀类药物的安全性怎么样?
长期服用他汀类药物总体上是安全的,少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肝功能损伤及肌损害,在服用
过程中应定期监测肌痛等临床症状及肝酶、肌酶 [1-2] 。他汀类药物的不良反应与剂量有关,剂
[5]
量越大,不良反应发生风险越高 。对于老年人来说,多数使用中小剂量他汀类便可达到目标
值,所以耐受性良好。
肝酶升高在他汀类药物应用人群中发病率不高,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(ALT)和天冬氨
[4]
酸氨基转移酶(AST)超过 3 倍正常上限的概率<1%,使用高剂量时则仅达 2%~3% ,不足以影
响其临床应用。老年人使用常规剂量时肝损伤也较少发生 。
[5]
在应用他汀类药物之前,医师会开具肝功能检查,了解患者情况,活动性肝病、失代偿性肝
硬化及急性肝衰竭,不明原因肝酶升高超过 3倍正常上限的患者禁用 ,但是如果是慢性肝病,
[5]
在评估获益及风险之后仍可考虑应用他汀类药物。
在服用他汀类药物后每 4~8 周复查肝功能,如无异常,则逐步调整为每 6~12 个月复查 1
次。如果肝酶轻度升高,但没有相关临床表现以及肝脏损害的其他证据则无需减量或者停药,
[7]
因为部分患者升高的肝酶会自行下降,所以建议每4~8周重复检测肝功能即可 。如果肝酶超
过 3倍正常值上限应暂停给药,停药后需要每周复查肝功能,直至正常。当肝酶正常后可考虑
重新试用小剂量原有他汀类药物或其他调脂药物。
[5]
服用他汀后出现肌损害的发生率 约为 10~15%,常表现为肌痛或乏力,伴肌酶升高;最严
重可能出现横纹肌溶解,但较为罕见,发生率约 0.01%,表现为严重肌痛、肌肉坏死,肌红蛋白
尿可导致急性肾损伤和死亡。肌损害通常与大剂量应用他汀相关,老年、瘦弱女性、肝肾功能
异常、同患多种疾病、联合应用多种药物及围术期更容易发生。
如果患者出现了肌损害,医师根据患者会考虑:
1 更换一个诱发肌损伤可能性较小的他汀类药物;
2 减少他汀的用量,观察疗效及安全性;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