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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国药房》网络版 2019年3月第1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ar No.1 2019 China Pharmacy online Edition
                    -执业药师 -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刍议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周福成,岑远明




                   摘要      为执业药师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参考。结合当前实际,介绍我国零售药店

                   的分级管理模式,并提出执业药师的执业办法。今后我国零售药店将根据药品的

                   安全风险程度、经营条件状况、药品供应能力和药学技术人员配置等,分为三个

                   类别分别进行管理。临床药师可有条件地实行多点执业,可优化资源配置,为患

                   者提供良好的药学服务、实现多劳多得,缓解广大基层及社区药店执业药师配备

                   难、留不住等问题。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、提高药品质量和疗效、规范药品流通和使用行为,
                   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看病就医需求,推进健康中国建设,是我国医药领域的

                   一项重点工作。零售药店作为医药购销领域一种基本的行业形态,相应地必须顺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势而为方能有所作为。为此,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务部市场秩序司会同原国家食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化监管司,积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极推进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作,共同起草了《关于推进零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指导意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见(征求意见稿)》(简称《指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1]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导意见》) ,并向湖南、湖北、
                   河北、吉林、上海等 10 余个省市区的商务主管部门征求意见。笔者认为,我国
                   对零售药店实行分类分级管理,这本身就是一大改变和进步,此举将极大地提升


                   医药零售行业的集中度,将是今后的必然趋势。只是有一点不太明白,为何一定
                   要定位在“零售”二字上呢?笔者始终坚持认为,只需要将药店分为单体药店和

                   连锁药店、经营品种分为非处方药和处方药两大类就可以了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另外,听闻在重视药品监管政策的四川省成都市,近期出台了一项新的规定,

                   就是发布了《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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